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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政府开展摩托车产业促销稳产专项活动

发布时间:2020-04-17  |  点击率:

 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汽车摩托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议精神,市区两级形成合力,鼓励和支持汽车摩托车制造企业抢时间、赶进度、补损失,抢抓市场订单,加快上量达产,降低疫情影响,实现平稳增长。2020年4月8日,经市人民政府同意,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、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发文《关于开展重庆市汽车摩托车制造企业促销稳产专项活动的通知》(渝经信发2020字第46号)

  《通知》明确,“对摩托车整车企业2020年二季度在市内生产的电动摩托车、踏板摩托车、250cc及以上排量两轮摩托车整车产品,给予促销奖励。”奖励标准,“对250cc及以上排量两轮摩托车(含两轮踏板摩托车)每辆奖励400元,对电动摩托车、踏板摩托车每辆奖励200元。单个企业市区两级累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。”

  同时,“对摩托车整车企业2020年前三季度通过国家道路机动车辆公告并在市内生产超过500辆的电动摩托车、踏板摩托车、250cc及以上排量两轮摩托车等平台车型,给予公告奖励。”奖励标准“按照单个车型通过国家道路机动车辆公告费用(公告所必需的认证和检测费用)给予全额奖励。单个企业市区两级累计公告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400万元。”

  摩托车促销稳产所需奖励资金,由各区县(开发区)承担50%,剩余50%由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匹配支持。

  重庆市政府鼓励辖区内有摩托车整车制造企业的区县(开发区),坚持自愿原则,制订本辖区摩托车制造业的促销稳产实施方案,大力支持摩托车产业的高质量健康快速发展。